宁化县医养照护中心项目家具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宁化县医养照护中心项目家具采购及安装******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2幢918-92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GX2025-NH108
项目名称:宁化县医养照护中心项目家具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568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5685万元(人民币)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主要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宁化县医养照护中心项目家具采购及安装 | 1批 | 64.5685万元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有限公司 | 张先生 | ******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医疗器械证明: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注: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2幢918-920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三明市下洋文化综合大楼6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三明市下洋文化综合大楼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标书帐户:
开 户 名:******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账 号:************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东大路二号11幢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沪明新村12幢918-920室
联系方式:聂晓文 电子信箱 :****** 微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晓文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