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电视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了******医院电视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001)的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情况发布更正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二、采购清单/2、50寸液晶电视机/▲2、分辨率≥3840*2560、超高清4K;(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页或产品彩页相关页或功能界面截图或检测报告相关页等可显示产品配置、型号及性能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调整为:“▲2、分辨率≥3840*2160、超高清4K;(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页或产品彩页相关页或功能界面截图或检测报告相关页等可显示产品配置、型号及性能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二、采购清单/3、55寸液晶电视机/▲2、分辨率≥3840*2560、超高清4K;(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页或产品彩页相关页或功能界面截图或检测报告相关页等可显示产品配置、型号及性能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调整为:“▲2、分辨率≥3840*2160、超高清4K;(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页或产品彩页相关页或功能界面截图或检测报告相关页等可显示产品配置、型号及性能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二、采购清单/4、65寸液晶电视机/▲2、分辨率≥3840*2560、超高清4K;(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页或产品彩页相关页或功能界面截图或检测报告相关页等可显示产品配置、型号及性能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调整为:“▲2、分辨率≥3840*2160、超高清4K;(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页或产品彩页相关页或功能界面截图或检测报告相关页等可显示产品配置、型号及性能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二、采购清单/5、75寸液晶电视机/▲2、分辨率≥3840*2560、超高清4K;(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页或产品彩页相关页或功能界面截图或检测报告相关页等可显示产品配置、型号及性能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调整为:“▲2、分辨率≥3840*2160、超高清4K;(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页或产品彩页相关页或功能界面截图或检测报告相关页等可显示产品配置、型号及性能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5、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文件/四.评标方法及流程/二)评标/2)详细评审(比较与评价)/(2)技术评审/1、重要条款响应程度: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采购清单/技术参数”中重要条款(“▲”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共12项重要条款。完全满足得20分,重要条款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本评分项最低得0分。【注:如用户需求书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有效且完全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如用户需求无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则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用户需求条款响应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格式)”)响应情况为准,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符的视为负偏离。】”调整为以下内容:
“1、重要条款响应程度: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采购清单/技术参数”中重要条款(“▲”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共15项重要条款。完全满足得30分,重要条款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本评分项最低得0分。【注:如用户需求书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有效且完全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如用户需求无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则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用户需求条款响应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格式)”)响应情况为准,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符的视为负偏离。】”
6、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文件/四.评标方法及流程/二)评标/2)详细评审(比较与评价)/(2)技术评审/2、一般条款响应程度: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采购清单/技术参数”中一般技术条款(非“▲”和非“★”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共45项一般技术条款。(1)一般条款完全满足的,得15分。 (2)一般技术条款有负偏离的,得分=15-(负偏离条款数/一般技术条款总数)*15,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注:如用户需求书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有效且完全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如用户需求无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则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用户需求条款响应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格式)”)响应情况为准,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符的视为负偏离。】。调整为以下内容:
“2、一般条款响应程度: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采购清单/技术参数”中一般技术条款(非“▲”和非“★”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共45项一般技术条款。(1)一般条款完全满足的,得9分。 (2)一般技术条款有负偏离的,得分=9-(负偏离条款数/一般技术条款总数)*9,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注:如用户需求书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有效且完全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如用户需求无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则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用户需求条款响应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格式)”)响应情况为准,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符的视为负偏离。】”
其他内容不变。
二、原采购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三、联系事项
******医院
地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60-******
******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0-******
邮箱:******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