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招标项目答疑内容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2.2.2(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注: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发票、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体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承建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条要求提供“中标公示截图”,由于施工单位业绩是参与民营企业竞标而得,只获得经区级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审核颁发的“建设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是否满足条件?
答:已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内容。
问题2:递交不加密文件U盘时需要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吗?
答:提交U盘不需要提交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问题3:递交不加密文件时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及社保吗?
答:提交不加密文件时不需要提交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问题4:请问缺陷责任期是多少?
答:24个月,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1条”
问题5:请问缺陷责任期是多少???
答:24个月,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1条”
问题6:你们这个系统导出来的格式和盖章版PDF的格式完全不一致,怎么制作?
答:以系统导出格式为准。
问题7: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投标人企业业绩(5 分)
投标人在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
①提供项目金额在 130(不含)万元以下的有效业绩一个得1 分,最多得 2 分。
②提供项目金额在 130-185(不含)万元的有效业绩一个得1.5 分,最多得 3 分。
③提供项目金额在 185 万元及以上的有效业绩一个得 2 分,最多可得 4 分。
上述业绩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评分,最多可以得 5 分,同一个有效业绩只计一次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发票、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体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承建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请问上述业绩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评分是什么意思?我公司所提供业绩金额均在130万以上,按照③提供项目金额在 185 万元及以上的有效业绩一个得 2 分,最多可得 4 分。若我公司提供1个 130-185(不含)业绩和2个185万以上业绩,总分算起5.5分,最后是按照5分计算吗?发票是提供每个业绩对应一张发票即可,还是要提供业绩全额发票?
答:已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内容。
问题8:一、商务部分总体评审标准
******委员会按以下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内容进行评分,商务部分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商务部分所涉及的相关佐证资料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未提供的相应部分不得分;若提供,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商务部******委员会认为提交的佐证资 料不足以证明以下评审内容的,则相应部分将不被纳入参与计分。
请问,商务部分得分不应该就是按照提供业绩得分来吗,为啥商务部分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商务评分中,满分5分,按文件写的提供一个185万以上的得2分,最多4分,如果提供三个185万以上的也只能拿4分吗?还需要提供一个金额更小的才能获取满分吗?怎么评判的?
答:已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内容。
问题10:商务部分要求中,其中要求中标公示截图,可以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公共平台中的招投标信息截图吗?
答:已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内容。
问题11:收到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提问。
答:提问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不予答复。
问题12:收到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提问。
答:提问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不予答复。
问题13:本项目专用合同上12.4.4写明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是否没有进度款。
答: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问题14:收到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提问。
答:提问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不予答复。
问题15: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招标项目补遗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修改为:“1.投标人企业业绩(5分)
投标人在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
①提供项目金额在130(不含)万元以下的有效业绩一个得1分,最多得 2 分。
②提供项目金额在130-185(不含)万元的有效业绩一个得1.5分,最多得 3 分。
③提供项目金额在185万元及以上的有效业绩一个得2.5分,最多得 5 分。
上述业绩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评分,本项累计计分最多可得5分(投标人可自由组合得分),同一个有效业绩只计一次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真实有效的发票(与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体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承建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答疑补遗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大渡口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